为保证我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全院师生的教学工作服务,学校分别从“教学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教务处管理人员工作职责”、“院教学管理主管领导工作职责”、“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职责”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纪律”多个方面制定本了相关准则,我院全体教学相关人员应自觉监督并遵守该准则。
如有违反相关工作准则,教学管理责任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参见《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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