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庆节”假期及前后,秋高气爽是校友相约回校聚会之佳期,为了保证校友回校聚会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谊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校友回校聚会的联谊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要广泛同校友联系,通报校、院发展情况,积极主动邀请校友回校聚会、交流、合作;另一方面,对校友组织的聚会活动,要掌握情况、协助安排,热情服务、提供方便;并告知学校校友联络办公室。
2、校友回校活动可通过参观、座谈、师生交流、馈赠、联欢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增进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情谊。并通过活动使校友深入了解学校、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发展蓝图,虚心征求校友对学校和学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学校校友联络办公室负责校友回校聚会登记备案、协调沟通、支持服务、资料存档等工作,配合学院做好有关事项的沟通、协调和安排。
4、各学院校友聚会活动的有关资料要妥善存档并通过办公网发至党政办校友联络办熊正为、曾国、何日生处(联系电话:8160593、8281407、8281300、13974799508)。
党政办校友联络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