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达成,规范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分别对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度做出如下要求:
本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必须包含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目的
(1)专业能够及时了解课程目标、教学目标、教学环节、教学方法、评价方法等与学生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的匹配程度;
(2)发现课程目标达成较低的课程目标项,找出原因,提出改进建议,用于下一轮课程教学的改进;
(3)为教学大纲的修订提供依据。
各专业课程中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依据包括(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2)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3)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方法;(4)课程的定量考核资料;(5)能反映课程目标达成的其它资料。
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周期:1 次/每学期。具体评价方法详见附件1。
本院毕业要求必须以面向产出为导向,结合内、外部评价,形成从评价、结果、反馈改进到实施的持续改进的闭环评价机制,用于人才培养的持续改进。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依据
(1)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
(3)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方法;
(4)内部评价结果;
(5)外部评价报告;
(5)能反映毕业要求达成的其它资料。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周期:1 次/每学年,具体评价方法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