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证据之一,是专业自证是否达到认证标准的举证材料。专业应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的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参考《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在自评报告中清晰地描述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客观地陈述为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而设计和实施的教育教学体系,为支撑人才培养而配备的师资队伍、支持条件,以及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而建立的基于产出评价的持续改进机制。本撰写指南围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重点关注专业制定、落实和评价毕业要求的教育教学体系,强调专业建立并实施面向产出的内部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提出了自评报告撰写的基本要求。
本撰写指南围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重点关注专业制定、落实和评价毕业要求的教育教学体系,强调专业建立并实施面向产出的内部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提出了自评报告撰写的基本要求。本撰写指南仅用于专业撰写自评报告的参考,并非自评报告撰写范本。撰写指南中所列内容,是专家在进行认证判断时所需的基本信息,自评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自评报告应严格依据标准,参照本撰写指南的建议格式要求撰写,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突出重点;图表应清晰详实,便于认证专家对照认证标准进行审阅。自评报告不应包含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将少数学生的“标志性成果”作为达标举证材料。对于不同标准项,在证明达成时,所用证据应确保前后一致,例如培养方案及其中所列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
自评报告由正文和支撑材料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见本撰写指南。对每项标准的支撑材料,专业应编制目录,并在报告正文后附支撑材料索引,以便专家查证。
自评报告撰写参考格式具体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