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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华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届“华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9-25 20:10  

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

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帮助母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顺利完成学业,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特设立“华星助学金”,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规模及条件

1、资助对象:

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规模及名额分配

甲等助学金12名,5000元/人(计算机学院10名,核科学技术学院2名);

乙等助学金16名,2500元/人(护理学院10名,核科学技术学院6名)。

共100000元/年。

3、申请资助条件:

参照《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有关综合奖基本条件的规定,“南华大学华星助学金”具体评定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勤俭,习惯良好。

(3)学习刻苦,学习能力强,参评学年各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全部及格。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具有感恩精神,毕业工作后积极回报母校,积极参与“南华大学华星助学金”的捐赠。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班主任、辅导员推荐;

3.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

4.学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

5.学生工作部(处)召开部务会,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6.学生工作部(处)评定的受助学生的名单、材料同步送到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得到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的认可后才给予公布和发放。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评审报告、学生申请表、学院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207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上午12:00。

六、表彰与监督

1. 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学校下发表彰决定,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奖学金。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奖励资格,并追回受助资金:

2.1 申报材料造假,故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与评选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2.2 生活消费不节俭,被同学举报并经班班主任、辅导员核实者。

3.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电话:0734-8281106。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7日

附件:

2018-2019学年南华大学第一届“华星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级

专 业

学 号

政治面貌

民 族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学习情况

成绩平均分:

综测总分:

年级、专业成绩排名: (名次/总人数)

综测排名: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总人口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困难等级

高考后受资助情况

(不少于300字)

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部(公章)

年 月 日

(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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