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
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帮助母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顺利完成学业,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特设立“华星助学金”,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规模及条件
1、资助对象:
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规模及名额分配:
甲等助学金12名,5000元/人(计算机学院10名,核科学技术学院2名);
乙等助学金16名,2500元/人(护理学院10名,核科学技术学院6名)。
共100000元/年。
3、申请资助条件:
参照《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有关综合奖基本条件的规定,“南华大学华星助学金”具体评定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勤俭,习惯良好。
(3)学习刻苦,学习能力强,参评学年各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全部及格。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具有感恩精神,毕业工作后积极回报母校,积极参与“南华大学华星助学金”的捐赠。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班主任、辅导员推荐;
3.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
4.学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
5.学生工作部(处)召开部务会,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6.学生工作部(处)评定的受助学生的名单、材料同步送到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得到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的认可后才给予公布和发放。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评审报告、学生申请表、学院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207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上午12:00。
六、表彰与监督
1. 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学校下发表彰决定,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奖学金。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奖励资格,并追回受助资金:
2.1 申报材料造假,故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与评选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2.2 生活消费不节俭,被同学举报并经班班主任、辅导员核实者。
3.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电话:0734-8281106。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7日
附件:
2018-2019学年南华大学第一届“华星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
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年 级 |
|
专 业 |
|
学 号 |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
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
学习情况 |
成绩平均分: |
综测总分: |
年级、专业成绩排名: (名次/总人数) |
综测排名: (名次/总人数) |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
|
|
|
|
|
|
|
|
|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总人口 |
|
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
家庭困难等级 |
|
高考后受资助情况 |
|
申 请 理 由
|
|
(不少于300字) |
签名: 年 月 日 |
推荐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学生工作部(公章) 年 月 日 |
(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