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扩大党员队伍,将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各方面表现杰出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经党总支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特别是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二、每年三月初上报年度发展计划,坚持积极培养,严格考察,把好入“口”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学生党员比例达到 7% 以上。
三、坚持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和党支部直接推荐青年教师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的工作程序。
四、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定期不定期的找其谈话(单独谈或集体谈),每学期以支部或总支组织一两次党课,对重点培养对象明确培养联系人,并分期选拔安排到党校培训。
五、发展前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公示三次。
六、组织发展具体步骤按学校党委组织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