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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018-03-23 12:43  

 

一、复试必备证件及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 初试时的准考证;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ƒ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m 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见附表1如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可录取后补交)

 n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2) 凡是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制定的《2018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满足学院复试基本标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3) 调剂考生由学院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管理系统上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且符合学院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100

2、专业理论笔试(开卷):数据库原理 (参考书目《数据库系统教程》,何玉洁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2、实践操作(开卷):任选一门语言(CC++JAVAPython、其他语言)编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3、综合面试:在综合面试环节将进行英语口语和听力的测试(英语自我介绍,当有面试官用英语进行提问时,考生需用英语作答)(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4、加试:加试对象为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要求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分*0.6+复试总成绩*0.4

三、复试录取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复试阶段总体安排:2018327---329

1.   资格审查:2018327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同意参加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到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领取复试报到单,并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按学校政策收取)

l   9:00 – 21:00,地点:306房间8教计算机学院)

2.   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顺序装订)、政审表(时间紧可录取后补交)、考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可现场填写)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3.   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工作:329日全天

        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和体检(具体地址请与复试工作组核实)

4.   专业课笔试

内容:数据库原理(参考书《数据库系统教程》,何玉洁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

时间:328820 ~ 1000

地点: 9-401教室(与复试工作组核实位置)

5.   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内容:任选一门语言(CC++JAVADelphi、其他语言)编程

时间:32810:20 ~ 12:00

地点: 9-401教室

6.   综合面试

时间:3281430 ~ 17:00

地点:计算机学院(8-113会议室)

7.   加试:

1)  加试对象: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

2)  时间地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8.   办理拟录取手续:

1)   时间:329日下午:13:00-16:00

2)   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各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确认拟录取告知书)。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才能办理拟录取手续。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各招生单位(学院或医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数,校本部各学院学术型指标可用作专业型计划指标,但专业型计划指标不能用作学术型指标。

6)   各学院须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经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7)   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8)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9)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红湘校区(老校区),第八教学楼(计算机学院8-405),衡阳火车站乘坐160公交在南华大学站下、衡阳东站坐145路公交到核六所站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211478197(李老师);

E-mail  2415963727@qq.com




 

附表1

南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

  

 

 

 

 

政治面貌

 

职称或职务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详细地址,邮编

 

1、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及职业道德表现、工作或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内容

 

2、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与处分

 

3、本人历史上有无问题,结论如何?

 

4、直系亲属有无重大问题

 

5、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或党政部门对录取的意见

 

填表说明:

1、本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党政部门负责人填写,无单位的可由当地居委会填写,最后一栏可填“建议录取”或其他评语;并加盖公章。

2、表内均需填写,如无该项情况,则应填写“无”。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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